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

入手blackberry 8700

前些天在水木团购了一个blackberry8700,算是入门级的blackberry吧。当时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,所以买的是8700这个型号。没有扩展卡,没有摄像头,没有wifi,没有GPS. 就是一个电话。

用了几天之后,我已经彻底的爱上它了。
喜欢它的速度:非常流畅,虽然后来把系统从4.2刷到了4.5之后速度有些下降,但也就是从飞快变成了很快。(4.5比4.2的UI好看了很多,而且据说网络也好了不少,不过就是没有官方的拼音输入法了,不过我无所谓啦:)
喜欢它的快捷键:可能是我用Emacs比较多吧,比较喜欢快捷键。
喜欢它的全键盘:用的是autotext实现的郑码输入法,感觉和电脑上没有太大不同,输入是很快的。
喜欢它的PDA功能。
。。。
有的人比较喜欢IPhone那样的。自从用了blackberry之后,我想,以后有米了,可能会买个bold吧:)

没有评论: